政治学习资料(我国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有哪些)
发布时间:2022-09-24 08:50 浏览:
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主要指选举权、被选举权,参加管理国家,担任公职和享受荣誉称号等权利。
《宪法》第三十四条: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,不分民族、种族、性别、职业、家庭出身、宗教信仰、教育程度、财产状况、居住期限,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;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。
人身与人格权,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,人格尊严不受侵犯,住宅不受侵犯,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。
监督权,包括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批评、建议、申诉、控告、检举并依法取得赔偿的权利。
公民权中基本的、主要的部分。通常由宪法加以明确规定。
事实上,公民权利是平等的。一个人无论职位高低,都要遵守和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,不允许有任何特权。我国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,体现了广泛性、平等性、真实性以及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