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部制改革(隋唐的三省六部制有何进步意义?是大部制改革吗)
发布时间:2022-09-25 14:01 浏览:
三省六部制是西汉后长期发展形成,至隋朝初步完成,唐朝进一步完善的一套组织严密的封建社会中央官制。一直沿袭至清末。
三省六部:三省指中书省、门下省、尚书省,其中尚书省形成最早,始于东汉尚书台;中书省和门下省形成于三国时期,目的是限制和分割尚书省的权利。六部是指尚书省下属的吏部,礼部、户部、兵部、工部。每部又各置四司,共为二十四司。三省六部主要负责掌管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、审核与贯彻执行。
在发展过程中,组织形式和权力分配各有演变,不同时期的统治者做过一些有利于加强君主专制的调整和补充。如:宋代,虽然三省六部名义存在,但实际已经混同为一省,同时由于枢密院和三司的设立,宰相的权利被进一步剥夺,三省六部制度名存实亡。
明代,初期不设置中书令,仍以中书省统管六部,长官为左右丞相。洪武十三年,因胡惟庸案,废丞相,撤销中书省,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。三省六部制被全部废止。
清代,沿袭明代制度,以六部尚书治天下事,六部上设议政王大臣、南书房、军机处。
三省六部制的意义在于分散了丞相和中央机构的权利,形成了三权分立,互相牵制;同时,又将尚书省分为六部,既限制了地方割据势力的产生又推动了部门牵制与机构运转,更加强了皇权。
三省六部制的确立是古代官制的重大变革,是大部制改革的典范,标志着中央集权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封建制度的成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