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辱母案(昆山宝马男被杀事件、仅个人观点)
发布时间:2022-09-25 08:27 浏览:
前段时间的昆山杀人案让人不免让人想到2017年的山东辱母杀人案,该案一审判决被告人构成故意伤害罪,判处无期徒刑,二审法院认可其行为构成防卫过当,判决有期徒刑五年。而昆山杀人案,2018年9月1日,昆山市公安局发布通报,于海明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,不负刑事责任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:“对正在进行行凶,杀人,抢劫……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的,不属于防卫过当,不负刑事责任。”